2024年5月14日,宁波市殡葬协会在西安召开二届三次理监事会暨会员大会。
监事长陈朝华主持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监事闻明光参加会议,秘书长毛佩芬列席会议。在会议上,监事会成员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监督审议每一项会议内容,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稿)、宁波市殡葬协会章程修订说明(审议稿)、会员单位变动报告(审议稿)。
会长王顺华主持会议,四十余位理事会代表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会员单位变动报告(审议稿),同意邬岳清、王振海、谢银忠等同志为我会个人会员,同意增补宁波保胜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为我会副会长单位;审议通过宁波市殡葬协会章程修订说明(审议稿)、宁波市殡葬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宁波市殡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将章程修订说明(审议稿)和会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提交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王顺华主持二届三次会员大会,近六十位协会会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宁波市殡葬协会章程(修订稿)》《宁波市殡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稿)》、会员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理事单位候选人名单。同意协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由行业协会变更为联合性协会;同意对个人会员免收会费;同意由王顺华、陈朝华、胡建军等八十位同志担任我会会员代表;同意增补宁波天一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为我会理事单位。
大会宣读了2024年度会员会费收缴通知,明确四档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3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8000元/年、理(监)事单位8800元/年、会员单位5800元/年,个人会员暂不收取会费。
大会授予宁波市镇海区福利关怀院有限公司吴奇珍、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有限公司周佳妮、宁波市殡仪馆戴纳、宁波市北仑区王家溪口公墓郑惠、宁波永逸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于佳琦、宁波市鄞州区同泰嘉陵陵园叶琴六名同志为协会“2023年度优秀通讯员”称号的表彰。
会议最后,陈朝华代表市民政局向与会人员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宁波市殡葬协会
2024年5月20日
版权所有 © 2024 宁波市殡葬协会 浙ICP备2022035342号-1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