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全体会员认真履行权利与义务,积极主动按时缴纳会费,有效保障了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宁波市殡葬协会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为,为促进殡葬事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我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宁波市殡葬协会章程》及《宁波市殡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费按照“会长单位3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8000元/年、理(监)事单位8800元/年、会员单位5800元/年”的标准缴纳。
二、汇款方式
开户名称:宁波市殡葬协会
开 户 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201 0122 0009 19979
三、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6月30日
四、缴费须知
(一)宁波市殡葬协会面向所有会员开展工作和服务,及时缴纳协会会费是各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会员不按期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二)汇款时请备注会员单位全称,以便及时开具会费收据;
(三)秘书处将在收到会费五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会费收据;
(四)宁波市殡葬协会未委托任何个人、单位、机构和组织代收会费。
五、联系方式
秘书长:毛佩芬 电话:88318909 手机:13957868067
行 政:张 洁 电话:88318985 手机:15158322024
宁波市殡葬协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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