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有哪些?调整了哪个项目?
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火化前的抬尸服务、纸盒、裹尸布、接尸车辆消毒、普通骨灰盒(不超过300元/个)。遗体接运是指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殡葬专用车辆的遗体接运,按实际公里数实报实销。遗体停放是指遗体火化等待前使用殡仪馆临时停放室停放遗体的服务(一次/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遗体火化是指使用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的服务(含骨灰袋一只)。骨灰存放是指在殡仪馆临时寄存处寄存骨灰(寄存时间不超过1年)。选购其他骨灰盒的,费用由购买者自理,并不得以免费骨灰盒费用标准进行抵扣。
这次是调整遗体停放费用,其免除标准由原180元提高至270元。
二、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有哪些?
(一)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甬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甬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区县(市)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与在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
(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
三、重点救助对象有哪些?
(一)宁波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社会扶助证》的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在农村建国以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贫困重度残疾人以及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等人员。
(二)宁波市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
这次调整受惠范围,由原重点救助对象可以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灵堂(小型)进行治丧,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租用费不超过 1600元,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调整为可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所有对象,可以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灵堂(小型)进行治丧,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租用费不超过1600元,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
四、其他
解读机关:宁波市民政局
解读人:余锋、陈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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