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精神文明,就是一个社会的民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程度。当然,精神文明不是空泛之物,它由诸多具体规定所构成,如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诚实、守信、义务、互助、礼貌、孝顺父母、责任感等,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的程度就是由这些“指标”来体现的。显然,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已的精神文明规范,虽然不一定称“精神文明”一词,但意义却是相同的。
精神文明的作用,在于塑造健康的心灵和人格,继而帮助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人们的言行被限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因为,一个社会的成员如果都是刁蛮、自私之群,相互之间又缺乏必要的信用,无疑将增加社会的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并最终使社会失去必要的功能。
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在于“人心”,“人心”的根本在于“良知”,良知之始则在“孝”和“诚”。因而历代思想家,从孔子、孟子、董仲舒,到宋明理学,莫不是启发人心之“孝”和“诚”,以培植良知,以塑造出孝子贤孙、仁人君子,以营造良好的民俗,进而达成社会的良性循环。优秀的健康的殡葬文化,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殡葬,包括治丧、祭扫两大类活动,其中都蕴含着人际的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如治丧中的互助即为横向联系,为亡故尊长治丧、清明祭扫即为纵向联系。
如孔子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殡葬活动中这些联系构成了社会人际的诸多纽带。优秀的殡葬文化能使人们的心灵和人格更为健康,而有害的殡葬文化则只能毒害人们的心灵和人格,使人际关系愈益虚伪。一个对己故尊长、先烈无动于衷的民众,只能视之为忘恩负义的民族,精神文明也无从谈起。比如,尊长在世时不孝,死后却大办丧事,大兴隆丧厚葬,炫耀和攀比之风盛行,这只能助长虚妄浮夸;还有所谓“哭灵户”,在辞灵仪式上替丧户作有偿哭泣,公然作伪,以满足丧户对“孝子”美名的奢望和对热闹的追求等,这实属对死者的亵渎,伤风败俗。一个对死者、对尊长信口雌黄、满嘴谎言的民众是谈不上什么精神文明的。
培育精神文明乃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对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有着重要的作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28 条) 。殡葬礼仪是人生最后一次“通过礼仪”,对人心的震撼力最强烈,教育意义也最大。凡是对家庭、他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亡者,人们通过他们的祭奠,能感受到一种美德、一种真情,感受到人际的爱恋,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敬重久之,这对培育人们对父母的孝道、对国家的忠道、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等美德,以及提升人性,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建立优秀的健康的殡葬文化,其意义在于灌输孝道,提升人性,淳化风俗,倡导服从意识,以促进社会风俗之良性循环。“孝为德之始”,历来,忠臣、良民均出自孝子之门。殡葬文化是在治丧民俗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一类文化,它构成社会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优秀的殡葬文化是建设精神文明的必要前提。
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风俗,就不可能塑造出一大批孝子忠臣;而没有一大批孝子忠臣作为社会的人格中坚,并受人敬仰,则民众无所效法、趋附,精神上必然是一片空白;人际关系上则是一盘散沙。如此,社会必然为漫无休止的内斗而耗尽精力,四分五裂,并最终走向崩溃。鉴于此,以儒家“孝文化”为脉结重建殡葬礼仪文化,构成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 源:殡葬服务百科
责任编辑:张洁
版权所有 © 2024 宁波市殡葬协会 浙ICP备2022035342号-1
联系我们